发布时间:2020-07-23 16:53:36 / 浏览次数:5512
交通运输部今天(23日)举行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上半年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随着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国内客运逐步恢复。
客运方面,国内客运逐步恢复,营业性客运量总体仍处于低位、但正在走出谷底,恢复情况呈现“城市内好于城市间、国内好于国际”的特征。其中,城市内客运方面,上半年36个中心城市完成公共交通客运量169.5亿人次,同比下降48.1%。单看6月,已恢复至去年同期的68.8%,恢复程度较一季度末提高37.3个百分点。
城市间客运方面,上半年完成营业性客运量39.6亿人次,同比下降54.8%。6月已恢复至去年同期的56.3%,恢复程度较一季度末提高29.3个百分点。
国际客运方面,上半年完成民航国际航线客运量852万人,同比下降76.5%,其中6月降幅为97.7%。国际陆路、水路客运处于暂停状态。此外,私家车、单车等个性化出行明显增加。
上一周的数据,7月10日至16日,全国铁路、道路、水路、民航共计发送旅客近1.88亿人次,与上7日(7月3日至9日)的1.81亿人次相比,环比增长了4.02%。由此可以看出,公众出行在逐步增多。
交通运输部表示,各地旅游客运企业不得承接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团队旅游用车。
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稳妥有序恢复省际旅游客运切实做好旅游客运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门沟通对接,密切跟进本地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恢复运营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省际旅游客运可与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同步恢复。针对国内游轮运输领域,要在充分、科学、综合评估分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审慎有序复航。对于进出北京和新疆的省际旅游客运业务的恢复安排,要按照北京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有关部署执行。
在做好旅游客运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本地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准备。
一是在本省(区、市)省际旅游客运业务恢复后,督促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严格执行省际旅游客运业务备案要求,及时如实备案经营者、车牌号码、驾驶员、起讫地、主要途经地、有效期、包车合同等信息,规范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管理。
二是要配合执行“中、高风险地区不可开展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业务”要求,督促旅游客运企业不得承接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团队旅游用车、乘船业务(比如目前处于中高风险区域的乌鲁木齐等地就属于不能开展此项业务的范围)。
三是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要会同旅行社查验游客“健康码”,确保所有游客全部来自低风险地区。游轮运输相关企业应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加强旅客信息登记和留存,确保相关信息可以追溯。
四是坚决守住旅游客运安全生产底线,突出抓好汛期旅游客运安全和应急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当前,首都疫情防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仍需谨防输入性风险。新疆乌鲁木齐近日接连新增本地确诊病例,表明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此,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作,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变化和旅游客运的实际,及时调整策略,确保省际旅游客运恢复安全有序,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输保障。
(转自 央视新闻)